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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熱評:“破門亮燈”,道歉不是終點

2月7日,山西大同平城區(qū)古城街道就備受質疑的“破門亮燈”事件道歉稱,“反映出我們在工作過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、方法上簡單粗暴、服務意識淡薄等問題”,并表示“誠懇接受上級處理和社會各界批評”。此前,古城某商戶因未按要求亮燈,遭多名工作人員撬鎖并強制開燈。
“破門亮燈”,無論是什么初衷,都經(jīng)不起絲毫推敲。未經(jīng)允許,破門而入,“破”碎了當?shù)卣蜗螅捌啤绷蚜巳罕妼Ξ數(shù)叵嚓P部門的信任。這一行為,不僅侵犯了群眾合法權益,還涉嫌濫用行政權力,讓法律蒙羞。
“治國莫先于公”,對于執(zhí)法人員來說,尤需明法于心,守法于行,帶頭遵守法律法規(guī)。一旦執(zhí)法違法,后果嚴重,無需贅述。
破門而入,意在亮燈。這種強制亮燈的做法,實屬不折不扣的形式主義。就在近日,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會議在京召開,明確提出“加大力度整治‘政績工程’、‘形象工程’、‘面子工程’,持續(xù)整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”。強制商戶亮燈,不正是打造令人深惡痛絕的“政績工程”、“形象工程”、“面子工程”?
治國有常,利民為本?;鶎又卫硎菄抑卫眢w系的“神經(jīng)末梢”,要把群眾“置頂”,順民心才能凝心聚力。具體到“破門亮燈”事件,開展亮化工程的前提是遵循民意,而不能硬來;在法治軌道內(nèi)進行,而不是脫軌。撬鎖破門,執(zhí)法違法,背離了善治的應有之義,只會激化矛盾,實屬基層治理的毒瘤。
為了面子,而丟掉里子,破門亮燈不僅無法照亮人心,不僅無法帶給游客良好觀感,還會嚇跑游客。對“破門亮燈”的做法,必須亮紅燈,查到底。
中央明確要求,堅決杜絕整改中的形式主義。大同平城區(qū)古城街道雖已公開致歉,但在壓實整改責任的同時,還要深挖問題根源,實現(xiàn)源頭治理。在這個過程中,與群眾保持良性互動,聽民聲、順民意,才能真正消除形式主義。
“千頭萬緒的事,說到底是千家萬戶的事?!弊龊们Ъ胰f戶的事,首先要注意“法律紅線不能碰、底線不可越”。履職盡責,拿出更多務實管用的真招實招,讓群眾滿意才是正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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