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9日,上海市政法委、市高檢、市高法等16家單位聯合發(fā)布《關于建立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(yè)限制制度的意見》,明確加強對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(yè)從業(yè)人員的管理。其中,除了對教師、醫(yī)生、教練等直接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工作人員進行審查外,還將保安、門衛(wèi)、駕駛員等不具有特殊職責,但具有密切接觸條件的其他工作人員納入適用對象。要求用人單位在招錄員工的過程中進行嚴格審查和篩選。
近年來,一些地方已經探索建立各種防范措施,禁止性侵害前科人員從事與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觸的行業(yè)。如今,上海市可謂開了先例,出臺了全國首個省級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(yè)限制制度,值得肯定。長遠來看,更有必要全國一盤棋,盡快構建層級更高、范圍更廣、效力更強,更具有操作性的限制體系。
讓有性侵前科者遠離未成年人,關鍵是為了避免悲劇再次發(fā)生。最高法院刑一庭副庭長管應時曾透露,我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仍處于易發(fā)多發(fā)態(tài)勢。此類犯罪主要呈現三個特點,一是熟人犯罪比例相對較高;二是有性犯罪前科者再次犯罪比例相對較高;三是因犯罪未被及時發(fā)現,受害人往往被侵害的次數多、時間長。很多公開報道也印證了這些特點。此外,有心理學研究證明,性侵兒童者再犯率為各類罪犯之首。
可見,這些性侵前科者對防范能力較差、自我保護意識較弱的未成年人威脅極大。如果放任其從事可能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行業(yè),無疑將增大悲劇發(fā)生概率。就以上海市此次出臺的意見為例,其效力范圍有限,要是上海市的性侵前科人員流動到其他地方,則無法實施限制。而其他地區(qū)的人員流動到上海的話,假如該地區(qū)相關部門未共享涉性侵信息,上海的用人單位也無法查詢和限制。
未成年人的權益不該被虛置,讓其遠離侵害是全社會的責任,凡是能夠降低其遭遇危險概率的創(chuàng)新都值得探索,更值得構建并推行。對此,理當樹立全國“一盤棋”思維,將探索成功的地方經驗和做法上升到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(guī),構建全方位、全覆蓋、更權威、更剛性的限制體系。
具體而言,應不局限于性侵害犯罪,對性侵害“違法”人員,有虐待劣跡者也應列入限制范圍。同時擴大限制范圍,不僅限制其從事教育行業(yè),還應限制從事保姆、家教、輔導機構等可能頻繁接觸未成年人的任何行業(yè)。尤其是,應充分利用先進技術,構建跨區(qū)域、跨部門間互聯互通的信息庫,讓用人單位通過身份證號碼即可查詢相關信息。這樣才能織密織嚴保護網絡,不讓任何一個性侵前科人員有機會接觸、接近未成年人。